天天微资讯!资格复审!事关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

2024-9-21 16:13:40来源:十堰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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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21

市人社局发布

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

资格复审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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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

本次【cì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【zī】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,考生应【yīng】于2023年5月8日【rì】9:00—5月9日17:00之间,将【jiāng】本人有【yǒu】关资【zī】料提交报【bào】考【kǎo】单位接【jiē】收邮箱,由各【gè】单位负责【zé】资格复审工作。考生提【tí】前提交无效,逾期、漏提交、错提交均【jun1】视【shì】作放弃或不合格。

如有自【zì】愿放弃面试【shì】资【zī】格的考【kǎo】生,请在上述【shù】时间内,线上提交放弃【qì】声明。

资格复审注意事项

(一【yī】)考生提交资格复审资料【liào】时,在符合招聘公告的【de】前【qián】提【tí】下,请按【àn】照顺序一次性完【wán】整【zhěng】提交相关资料,应包【bāo】含以下【xià】资料清晰扫描件或照片:

1.《2023年十堰市直事【shì】业【yè】单位公【gōng】开招聘工作人【rén】员资格复审确认表【biǎo】》。

2.第【dì】二代身份【fèn】证、本人签名确认的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诚【chéng】信承诺书【shū】》。

3.招聘公告《岗位表》“招聘条件”要求的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。

4.招聘公【gōng】告《岗位表》“招聘条件【jiàn】”要求的【de】相【xiàng】关职称证【zhèng】、职(执、从)业【yè】证等。

5.招聘公【gōng】告《岗位表》“招【zhāo】聘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”中有工作经【jīng】历要求的,考生须提交岗【gǎng】位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经历的【de】有效证明,工【gōng】作单【dān】位出具的【de】证明、劳【láo】动(聘用)合同、社保【bǎo】缴【jiǎo】费【fèi】清单、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【liào】,其【qí】中之一即可。工【gōng】作经【jīng】历按足年足月累计,截止时间为9-21。

6.已在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【wèi】工【gōng】作的正【zhèng】式在【zài】编人员,需提【tí】交人事关系【xì】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材【cái】料。

7.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,提交其他相关资料。

8.资格【gé】审【shěn】查贯【guàn】穿【chuān】于招聘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【bú】符的,即【jí】取消其相应【yīng】资格,并录入诚信黑名【míng】单【dān】。

(二)线上资格复审完成后,招聘单位会通过邮箱回复“线上资格复审【shěn】合格”或【huò】“线上资格复审【shěn】不合【hé】格,注明原因”字样,未按照【zhào】规定时间【jiān】、方【fāng】式完成资格复【fù】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【xiāo】面试资格。因【yīn】取【qǔ】消面试资格或考生【shēng】自愿【yuàn】放弃【qì】出现的【de】面试人【rén】选缺额【é】,结合招聘单位意见,可按该【gāi】岗位【wèi】考生笔试成绩由高【gāo】到低的【de】顺序【xù】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【cì】。面【miàn】试【shì】时【shí】间、地点等详【xiáng】见面【miàn】试【shì】公告,面【miàn】试公告根据工作安排【pái】适时发布【bù】。

(三)请相关【guān】考生仔【zǎi】细阅【yuè】读资格复审公告,按照上述【shù】要求线上提交【jiāo】资料【liào】,如有疑问请咨询【xún】各招聘【pìn】单位【wèi】。

(四)按照相关规定,对报【bào】名人数达【dá】到【dào】1:2及以【yǐ】上的招【zhāo】聘岗位,划定【dìng】笔试卷【juàn】面【miàn】成绩【jì】为120分的最低【dī】合【hé】格分数线,低于120分的考生,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【fù】审环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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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杨坤 责编|静静终审 |彭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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